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
保存桌面
手机浏览
联系方式
会员中心
协会精选
行业聚焦
协会活动
技术前沿
公益活动
交流合作
企业走访
人物访谈
企业风采
协会信息
协会查询
科技前沿
工业制造
商业贸易
IT通信
互联网
生物医药
金融保险
企业服务
医疗保健
消费电商
文化娱乐
先进制造
交通物流
汽车工业
重型工业
民生服务
零售批发
房地产
建筑建材
贸易进出口
峰会活动
项目库
机构库
发现更多
方案
动态
招募会员
产品服务
搜索
高级搜索
首页
协会查询
首页概览
最新动态
单位介绍
联系方式
首页
>
最新动态
>
听学系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④
最新动态
听学系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④
2024-06-22
52
收录于话题
#学条例 守党纪
0
1
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0
2
如何区分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内容来源:2024年第5期《党建》杂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一)
监制:苗遂奇
审核:古丽娟 王群星
主播:朱琳瑄
录制:张 璋
来源 | 党建网微平台
阅读原文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